杨支柱先生博文中的一个低级错误种田农民
最近经常浏览牛博网(一个貌似还不错的博克网站,就是速度太慢),刚看到法律方面的专家,杨支柱先生的一篇博文:““叶廷芳提案”将载入史册(http://www.bullog.cn/blogs/yangzhizhu/archives/32625.aspx)”,大意是认为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合理。本人对这方面的知识不了解,不作评论。但作者却把性别失调的原因主要归咎于,目前农村地区制定的“头胎是男孩,不允许生第二胎,而如果是女孩则可以生第二胎的计划生育政策”却好象选错了证据。有如下一段话: "政府已经采取措施禁止孕检医师吐露婴儿性别,却仍然回避着导致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的真正原因。不少省和自治区在农村实行第一胎是男孩则禁止生二胎、第一胎是女孩却允许生第二胎的政策,恐怕才是性别比例失调的最重要的原因。" 看来有必要重新普及一下统计知识:如果没有人为的选择,那么理论上每对夫妇第一胎是男孩或者女孩的概率应该是50%,或者例如:100对夫妇都开始生育,那么应该有50个男孩,50个女孩,生了男孩的夫妇不再生育;而另外50对夫妇继续选择生第二胎,生男生女的概率仍然不会变化,25个男孩和25个女孩。总数应该是75个男孩和75个女孩。不理解杨教授的这是性别失调的最重要的原因从何而来。 隐约记得方舟子对此有专门的文章?如果是,看来有必要建议方先生旧作重发,给包括教授在内的广大统计知识不过关的人民群众再普及一下。方舟子: 这本是一个很简单的概率问题,但是一般人很容易被迷惑。1998年我回国时,正碰到福建在农村实行女孩可生两胎,男孩只能生一胎的政策,当时人们就纷纷说这样下去会造成女孩多于男孩。其实,由于生男生女的概率相同,只要不用人工流产或溺婴的方式人为地选择胎婴儿的性别,那么不管采用什么生殖策略,都不会改变男女比例。也就是说,即使生男孩只能生一个,生女孩可以一直生到生下男孩为止,也不会使女孩多于男孩。(可以举例说明如下:1000对夫妇生育,500对生了500个男孩,停止生育;500对生了500个女孩,继续生育;后者又得250个男孩,250个女孩;后者再得125个男孩,125个女孩……加起来男女孩总数相同)。实际上,我觉得这是象中国这种有重男轻女偏见的国家应该采取的计划生育政策,可以减少女孩被流产或溺杀--后者这种做法才会破坏了男女比例。对这个问题的误解会使人们低估了中国的女孩正在越来越少于男孩的严重性,值得关注。(XYS20070319)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